当前位置: 主页 > 办理指南
时间: 2018-07-24 来源:国信公证处
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声明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死者)的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3、被继承人的财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存折、存款证明、车辆登记证、股权登记证书及其他财产证明)的复印件;
4、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5、草拟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声明人需持以上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7、公证员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