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实现“全覆盖”
黑龙江省司法厅扎实做好政府立法“后半篇文章”
时间: 2025-12-18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时移世易,法随时变”。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是检验规章实施效果,提升立法质量,确保政府立法始终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心、与发展同步的重要抓手。近两年,黑龙江省司法厅组织对56部省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占到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的85%,实现了对实施满5年的省政府规章“应评尽评、全面覆盖”。
评估过程中,综合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专家论证、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制度的科学性、实施的有效性、与改革发展的适应性、回应社会关切的紧密性等,进行分析、论证、评价,逐部“体检诊断”,提出立改废“良方”。经评估清理,废止了已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的6部省政府规章,通过纳入立法工作计划修改1部制定时间较早、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现实工作相脱节的省政府规章。
下一步,黑龙江省司法厅将在推进立法后评估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