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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排纠解纷防风险 保安护稳促发展”2023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援助惠民生”专项行动调度会

时间: 2023-05-26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5月25日,省司法厅召开“排纠解纷防风险保安护稳促发展”2023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援助惠民生”专项行动调度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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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全部建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以“专项+专班”形式推动专项工作扎实开展,并结合本地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排查化解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良好工作局面。全省共组织法律服务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大走访30151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7386件,调解纠纷61971件,其中调解民营企业纠纷4493件、“三农”领域纠纷3032件;司法确认3205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858件、化解763件;仲裁案件4995件,结案6518件,调解129件;律师调解1694件,化解1185件;公证参与纠纷化解1209次,调解纠纷1070件,调解协议公证151件;法律援助参与纠纷化解20490件,调解1396件;司法鉴定参与纠纷调解37件;开展法律大集(广场)5110次、法治讲座4458次;社区矫正排查走访5.2万人次,排查重点人员4435人次。全省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312件,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231件,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12348”热线接听农民工、妇女咨询电话1.4万余通,为妇女群众提供公证减免费用166件。《法治日报》头版报道了我省法律服务“三农”工作。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对“法律援助惠民生”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报道,浏览点击量突破290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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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2023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援助惠民生”专项行动,是全系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具体行动,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要把专项行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省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等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难问题,为党委政府排忧,为困难群众解难,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会议要求,要深入开展“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合理调配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资源,可以一对一,也可以一对多,织密“四所一庭一中心”组织网络,实现工作全覆盖。要把“解民忧纾企困法律服务万人走基层”活动作为密切群众感情、发现和解决群众问题的桥梁和纽带,发挥司法行政系统丰富的法律“资源禀赋”优势,真正深入到乡村、社区、企业、家庭中去,切实把“枫桥经验”落到实处,把矛盾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初始。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三农”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利用好调解专家库,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农业生产保驾护航。要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和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做实“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品牌。要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工作,推行“申请即受理”的“即办式”、“接待即服务”的“一站式”援助服务,加快推进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使用情况年度自查制度,采取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卷宗评查和征询司法机关意见等方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会议强调,要深入落实党中央提出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工作要求,俯下身子、深入调研,善于从“枫桥经验”、主题教育、能力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不同角度挖掘和总结工作典型。要树立大宣传理念,抓取新闻和裂变传播的规律,以最鲜活接地气的方式讲好“司法行政故事”,持续扩大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会上,13个市(地)司法局汇报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厅相关处(室)就业务工作进行了指导点评。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地)司法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处)负责同志、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