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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45项、32900余件!黑龙江“四张清单”让执法有“力度” 有“温度”

时间: 2022-11-24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发布会现场

11月2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黑龙江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崔永洪从三个方面简要介绍了黑龙江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工作进展情况。

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崔永洪

崔永洪首先简要介绍了“四张清单”制度。行政执法涉及面广、裁量权大、关注度高,直接影响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人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建设的信心。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甚至“一刀切”“运动式”“选择性”执法依然存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省司法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勇于创新、敢于超越,不断探索、力争一流,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全省所有执法领域建立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制度,也就是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纳入清单的事项,凡符合列举的法定情形和要求的,执法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相对人免罚、轻罚或者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处理,通过综合运用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关于黑龙江省“四张清单”制度的主要做法,崔永洪介绍到,一是扩大实施范围。除市场监管外,黑龙江省在卫生、交通等30余个执法领域也一并建立了“四张清单”制度,与全国6个试点城市相比,黑龙江省覆盖领域更广、受益群体范围更宽。同时,黑龙江省不仅在行政处罚方面建立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等三张清单,还在行政强制方面建立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共同组成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二是完善立法保障。推进涉企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创新,将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相关规定纳入了正在修订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四张清单”制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定,进一步强化法治支撑,以立法固化改革措施。三是强化组织推进。省司法厅成立领导小组,组织推进各项任务,健全调度、提示工作机制,构建省、市高效联动体系。每月发布工作提示,明确工作重点和标准,设置专线对清单编制标准、原则把握等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定期进行评比排名,持续优化完善“四张清单”数据库,推动各地各部门优质高效推进工作。在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设立专栏,组织推送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案例,目前已发布13期,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讲法、以案普法,加大指导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制度实施。

此外,崔永洪介绍了黑龙江省“四张清单”制度取得的初步成效。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讲评会议上,黑龙江省司法厅的《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经验做法,被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截至10月底,全省各地各部门累计确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事项25845项,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8027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12862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4652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304项,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累计办理案件32900余件,涵盖市场监管等39个执法领域,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行政执法机关通过组织开展“四张清单”业务培训,强化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增强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和业务素养。哈尔滨市结合工作实际,从行政执法队伍内部着手,组织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二是减轻了市场主体的经营压力。黑龙江省“四张清单”制度的建立,有效减少了对企业诚信度的负面影响,在有效防范监管风险,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服务市场主体,消除困扰市场主体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实现了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留足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获得了市场主体的充分肯定。

三是推动了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全省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四张清单”制度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约谈、教育与说理等非强制手段,较好解决了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防止了行政执法“一刀切”现象,进一步优化了黑龙江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生产经营、参与公平竞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