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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党委与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召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次专项会商会议

时间: 2022-10-11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10月10日上午,省司法厅党委与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召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次专项会商会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崔永洪主持会议,并通报了第一次专项会商整改及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吴柳春围绕会商议题通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厅党委班子成员齐作礼、伊建民结合分管专项工作和牵头专班工作,围绕如何高效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后续工作作专题发言。厅领导司清、滕凤洲、张万林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秋夫、李梅出席会议。

会上,吴柳春代表驻厅纪检监察组对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要求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各项要求落实落地;进一步统筹谋划,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质效,推动各项任务取得突破。要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摆到突出位置、提上重要日程,对活动开展再深化、再加压、再提效,以实际行动向省委交出优异答卷,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崔永洪指出,7月份以来,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许勤书记在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第一次专项会商会议精神,持续开展学习研讨,推动思想解放、工作创新;持续推进攻坚破难,推动难题破解、制度完善;持续进行作风整治,推动“四风”纠治、“三治一创”;持续开展“四比四看”,推动真抓实干、创先争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执法规范、服务高效,用实实在在的能力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崔永洪要求,对驻厅纪检监察组通报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全面整改,确保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深入学习贯彻许勤书记在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商会议精神,聚焦机关能力作风建设目标,紧扣省直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各项部署要求转化为抓落实、促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在整改推进上再加压。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逐项销号整改。要加快推进攻坚破难任务,强化机关工作质效提升,掀起新一轮“四比四看”热潮,确保“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要运用“四个体系”工作机制,对标对表年度责任目标,对工作不落实、出现明显漏项、走形式走过场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成效,在服务大局上再发力。要形成系统观念,高标准完成“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收官阶段工作任务,实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出彩,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成果转化,提升综合能力,锤炼内功本领,全面总结评估,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优异成绩,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平安黑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人,厅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各专项工作组责任人、工作专班联络专员,厅优化营商办相关同志和驻厅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