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光荣传统 发扬优良作风 争做能力作风建设的践行者
——陈宏副厅长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作专题党课辅导
时间: 2022-09-01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8月31日下午,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宏以“继承光荣传统发扬优良作风争做能力作风建设的践行者”为题,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作专题党课辅导。
陈宏结合政治理论学习,联系自身实际,围绕“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论断、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的基本精神与基本举措、树立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的信心与决心、争做能力作风建设的践行者”四个方面,谈了对能力作风建设的认识和体会。
陈宏指出,党的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纵观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史,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都非常重视党的作风建设,通过各种举措惩治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对党的作风建设理论的形成和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作出了重要贡献。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要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通过全方位多领域学习宣传,推动讲话精神落地生根,转化为实际行动,转化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努力做一名具备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等“七种能力”的有信仰、敢担当、能干事的优秀党员干部。
陈宏强调,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党无精神不兴。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本目的是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作为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作风和能力之间的辩证关系,持续推动思想观念再解放、能力素质再提升、工作作风再改进,以昂扬的姿态、强烈的担当、务实的作风全面推进“六个龙江”建设。最后,陈宏从进一步发挥立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律师工作职能等方面提出了十五条具体要求,鼓励全体同志树立信心和决心,争做能力作风建设的践行者。
厅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法制审核处、政府法律事务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及省律师协会的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专题党课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