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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名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扎根基层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时间: 2022-07-23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7月22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团省委共同举行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项目启动视频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勇,团省委副书记夏天出席会议并讲话。黑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丁宏,哈尔滨商业大学副校长李景义,哈尔滨金融学院工会主席王忠国出席。

会议指出,2019年省司法厅、团省委创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正式启动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项目。三年来,先后向19个偏远地区的法律援助中心派出28名志愿者,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1.2万余次,起草法律文书1200余份,撰写公文2000余份,为满足偏远地区困难群众法律需求作出积极贡献。今年,首次将志愿服务范围从县一级扩大到区一级,共选派41名志愿者到7个市(地)17个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志愿服务,志愿者参与人数同比增长156%,实现新突破。

会议强调,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项目是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重要举措,是保障公民平等获得法律保护、促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生动实践,是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项目打造成传递党和政府法治温暖的民生工程,打造为龙江法律援助的标志性项目,持续擦亮大学生志愿者法律援助品牌,坚决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会议要求,广大大学生志愿者要充分认识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努力成为岗位骨干、青年先锋。要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乡村振兴有关要求,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多深入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多了解人民群众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平安龙江建设中展现新作为。要加强学习、自我提升,向专家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积累实践经验、群众经验、处理复杂问题的经验,想方设法与群众打成一片,切实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要叫响龙江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品牌,在对困难群体、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中,要耐心、温和、包容、理解,为群众办理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好每一次普法宣传,当好群众身边的免费法律顾问,发挥好自身优势,努力推动当地法律援助工作发展。

省司法厅、团省委有关部门,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金融学院法律院系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哈尔滨、牡丹江、大庆、鸡西、鹤岗、绥化、黑河市司法局分管局领导、法律援助业务科(处)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通河、尚志、海林、林甸、肇州、肇源、虎林、绥棱、肇东、嫩江、五大连池县(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牡丹江市爱民、阳明、东安、西安区,鸡西市梨树区,鹤岗市工农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在分会场参会。2021年、2022年大学生志愿者线上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