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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证据类公证所需材料

时间: 2022-01-10 来源:黑龙江省哈尔滨国信公证处

编号

公证事项

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设定依据

证明材料来源示例

28

保全证据

28.1

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3.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提交有关的司法文书;

4.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交相关同意文书;

5.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法院出具的出庭通知书等。

28.2

保全物证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3.申请保全的物品;

4.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5.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 书面说明

6.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提交有关的司法文书;

7.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交相关同意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28.3

保全书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3.申请保全的文书;

4.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5.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 书面说明

6.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提交有关的司法文书;

7.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交相关同意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28.4

保全视听资料、软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3.申请保全的视听资料、软件;

4.申请人对于保全的视听资料、软件保证合法持有并且无篡改的书面承诺;

5.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

7.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提交有关的司法文书;

8.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交相关同意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28.5

保全送达行为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3.申请保全送达的文书函件;

4.受送达方的收件地址、联系电话;

5.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

7.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提交有关的司法文书;

8.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交相关同意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28.6

保全购物过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3.申请保全的购物地址、购物内容、所购之物的保管等书面说明:

4.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5.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

6.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提交有关的司法文书;

7.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交相关同意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28.7

其他保全行为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3.申请保全的内容及方式等书面说明

4.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5.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

6.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提交有关的司法文书;

7.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交相关同意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28.8

保全现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3.申请保全的内容及方式等书面说明、申请人可以合法进入现状所在处的证明;

4.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5.保全现场需要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士进行勘验、检测等的,提交该专业机构和人士的主体身份证明;

6.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

7.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提交有关的司法文书;

 8.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交相关同意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28.9

保全网页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3.申请保全的相关网页访问路径;

4.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5.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

6.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提交有关的司法文书;

7.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交相关同意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28.10

保全电子邮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3.申请保全的相关电子邮件内容、申请人合法取得或持有邮件内容的证明;

4.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5.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

6.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提交有关的司法文书;

7.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交相关同意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28.11

保全即时通讯记录(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3.申请保全的即时通讯记录;

4.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5.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

6.通讯工具来源合法性和持有人情况证明

7.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提交有关的司法文书;

8.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交相关同意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28.12

保全服务器数据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3.申请保全的服务器数据、申请人合法获取服务器数据的书面说明;

4.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5.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 书面说明

6.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提交有关的司法文书;

7.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交相关同意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当事人与保全事项相关性的材料。

28.13

保全其他电子数据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3.申请保全的电子数据内容及方式等的书面说明、申请人合法获取电子数据的书面说明;

4.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5.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 书面说明

6.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提交有关的司法文书;

7.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交相关同意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28.14

保全其他证据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3.申请保全的证据内容及方式等的书面说明;

4.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5.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 书面说明

6.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提交有关的司法文书;

7.需要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需提交相关同意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