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证所需材料
时间: 2022-01-10 来源:黑龙江省哈尔滨国信公证处
编号 | 公证事项 | 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 设定依据 | 证明材料来源示例 |
14 | 出生 |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出生证明; 4.生父母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5.生父母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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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程序规则》
| 1.出生证明:医疗机构:《医学出生证明》;公安机关:《居民户籍档案》;计生部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鉴定机构:亲子鉴定书;有人事权的单位:与出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2.父母死亡的提供公安机关:《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