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暖心五项行动方案
时间: 2015-12-29 来源:国信公证处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入推进公证作风建设,积极发挥公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职能作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主线,以提高公证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紧密结合我省《2015年公证工作要点》,开展“公证暖心五项行动”,推动全省公证行业树立服务理念,完善服务平台,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我省经济、民生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公证惠农利农行动。各市地要依托乡(镇)法律服务所和村(屯)法律服务站点,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证联系点和信息员制度,做好公证上门服务,组织公证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村屯开展公证咨询或巡回、蹲点办证,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公证法律服务。定于八月份在全省公证行业开展“公证进村屯”活动。组建“三农”服务团,对接农村较为集中的农村房屋转让,大型农机具转让,赡养、抚养、婚姻、继承、赠与纠纷等方面的涉及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办理“三农”融资担保、农村土地抵押(五荒),乡镇村企业房屋抵押、登记,农作物抵押,假冒伪劣农药、种子侵权证据保全,农业贷款合同,农业订单合同,农作物收购合同等涉农公证事项,有效的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同时加大对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力度,引导公证员为新型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知识产权保护、农业科技应用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
(二)开展便民服务承诺行动。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发放“公证服务联系卡”,开通公证机构预约服务,畅通老残病弱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实现通道延伸拓宽。推动公证处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部门、交通事故处理机构、政务服务机构等服务平台建立对接机制,交流服务信息,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广大公证员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认真做好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领域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建立服务效果研判机制,通过调查问卷等手段及时掌握群众需求和问题反应,对一般办证周期、当事人上门次数等影响满意度的因素进行分析研判,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创立便民利民举措,提出服务承诺。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小额继承难问题,将出台《小额存款遗产的领取保管公证和继承公证的意见》,进一步简化小额继承的办证程序。
(三)开展在线办证服务行动。拟在我省推行网上在线受理业务,各公证处要统筹安排好人员,积极实施应用网上预约、咨询、付费、评价服务等便民功能;采取向服务区域内的服务中心和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扩大业务影响范围;组织公证信息员培训,使其能够指导或代为当事人登陆系统、下载上传办证资料、咨询办证事宜。倡导有条件的公证处建立网站、微博、微信平台,使用电子印章系统,并在媒体平台上部署应用资料下载、服务咨询、办证指南等功能,进一步提高服务便捷度。
(四)开展专项宣传咨询行动。各市地要将公证基本知识列入法制宣传教育、法律专项活动重要内容,进行传播普及。要结合行业实际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专项活动,建立“公证开放日”、“公证宣传日”等常态化宣传机制,广泛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问题,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面。期间将组织开展“公证案例”评选和宣传活动,各地要挖掘利用典型案例价值,以案说法,以案说公证,积极编纂典型案例系列宣传资料,加大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的宣传力度。
(五)开展“阳光”公证行动。各地要专门对公证处接待窗口、网站、微博、微信、宣传资料等平台上的公示内容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及时公开、公示、更新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复查投诉电话和诚信档案信息等应当面向社会公开的内容,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监督。要认真处理公证复查和复查争议投诉,依法依规对当事人进行权利告知,答复处理结果,增强工作和服务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公证暖心五项行动,是推动建立完备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公证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全员参与,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此次活动为全省下半年公证工作重点之一,各市地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不仅要指定专人负责,还要细化工作项目和时间节点,确保活动内容落到实处。
(三)加强工作宣传。各地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职能作用,服务为民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大力塑造公证行业服务为民新形象,进一步提高公证的社会知晓率与群众满意度。
(四)及时反馈情况。各地要在本次活动中,开拓思路,大胆创新,多想多做,善于总结,将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突出事迹及时报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并在2015年12月1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