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史 践悟思想|国信公证处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时间: 2021-04-08 来源:国信公证处
当前,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国信公证处组织全体员工积极投身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热潮中,以解决人民群众在办理公证中遇到的急、难、愁、盼事项为切入点,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立足公证工作实际,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服务需要,把人民主体、人民中心、人民至上具体生动地体现在公证法律服务工作的全流程、全方面。
今年3月上旬,家住哈市的李先生,早年间以妻子名义购买了一处商品房,开发商因种种原因,一直没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今年,终于传来好消息,他们所购的房屋,终于可以办理产权证了。虽说是个好事,李先生却为此急得团团转。原来啊,他的妻子在美国陪同儿子读书,孩子未成年需要照料,美国疫情又很严重,妻子根本回不来。当他听到朋友介绍,国信公证处可以通过远程视频为其解忧后,竟激动的一夜未眠。第二天一大早,李先生就来到我处,咨询并申请办理上述事宜,短短1个小时,李先生的妻子足不出户,在美国家中通过视频顺利地完成了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委托书公证书。
近日,一位姓张的盲女来到我处,申请办理声明书公证书。她对接待咨询的公证员助理小方说:父亲于去年7月份因交通事故死亡,涉及一笔赔偿款,法院要求她来办理同意将赔偿款打入奶奶的银行帐户内的公证。小方问她:将上述赔偿款打入你奶奶的帐户内是你的真实意愿吗?盲女摇头说:“她父母自她3岁时就离婚了,她从小和同样身体残疾的母亲一起生活,因生活非常困难,成年后,她独自来到哈尔滨一家盲人院学习按摩,生活很艰难。虽然奶奶也答应,赔偿款打入她的银行帐户后就把她的份额转给她,但她不确定,奶奶是否会真的给她,毕竟她从来未与奶奶一起生活过,奶奶与她在情感上也并不亲近。听了盲女的介绍,小方主动联系了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并在法院的帮助下联系到了盲女的奶奶,经过多次做奶奶的工作和释法明理,最终指导他们申请办理了赔偿款分配协议公证,依法保护了盲女的合法利益,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小李是个急性子的小伙子,当他听到公证人员向他要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时,急得红了脸,他大声喊到:爷爷奶奶自他5、6岁时就死亡了,现在父亲也死亡了,父亲名下留了5万多元的存款取不出来,让他去哪里找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呢?公证员耐心地安慰小李:您别急,你来提供线索,我们帮你跑手续。一听这话,小李安心了。与此同时,我处立即派员与小李一起来到他父亲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派出所内调出了小李父亲的老户口底卡,底卡上的确有小李爷爷、奶奶一家人的信息,却没有调出死亡信息。依据以往经验,公证人员又与小李一同来到哈市公安局户卡室,顺利地查出了小李爷爷的死亡证明,但小李奶奶因死亡时间太久,户卡室没有记载。公证人员没有气馁,经询问小李家庭成员具体情况,及时制定了新的核实方案。通过去小李父亲生前所在单位、社区、邻居等处一一核实,最终确认了小李奶奶确实早已死亡的事实,顺利为小李办理了继承权公证书。
张大爷离婚后独居多年,想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在自己故去后留给自己的女儿,又担心因此跟家人产生矛盾,来到国信公证处咨询遗嘱公证事宜。
在了解张大爷家庭情况时,公证员小刘知道了张大爷的顾虑,原来张大爷还有一个老母亲徐某,老母亲今年已经89岁了,在三亚市与徐某的小儿子张二共同生活,虽然离得远,但亲情并没有因为距离而疏远,张大爷现在每年都为母亲现在居住的房屋缴纳物业费,而且母亲的医疗费除了医保报销的其他开支,均由张大爷负担。张大爷说,如果我发生意外,我在留下房屋给女儿之外,我的母亲徐某的生活问题也是我的牵挂。了解张大爷的顾虑之后,经过与张大爷耐心沟通,小刘为张大爷精心设计了一份附条件的温情遗嘱,遗嘱内容是小张在继承上述遗产时,如果老母亲还在世,她要代替张大爷承担上述责任,由小张继续孝顺赡养张大爷的母亲,直至母亲徐某去世为止,并且在录像中对遗嘱的原因和想跟家人说的话都保留了下来。拿到遗嘱的那一刻,张大爷的眼睛湿润了,压在他心头的顾虑和牵挂解决了。
2月10日除夕中午,一位女士急匆匆来到我处办证大厅,径直来到业务三部负责人公证员大刘的窗口,带着哭腔说:刚刚得知母亲在日本病危,希望见她最后一面,她已向使馆打听,需要一份她与母亲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员大刘意识到这份公证的意义和重量,立即安排公证员小丁,协调翻译、文印等岗位人员待命,争取时间帮助这位女士,不让她留下遗憾。
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过去了,大家齐心协力,当将公证书递交到当事人手中的时候,当事人非常感动,她眼含热泪不停地说:“谢谢你们,为我忙乎了这么长时间,午饭都没能吃上,帮我解决了这么大的问题。”
上周,申请人李某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他母亲名下一处房产的继承公证,他提供的材料较为齐全,只是他父亲生前档案自传中轻描淡写的提到曾与前妻有三个孩子,公证员小谢就档案中的事情,询问了李某的兄弟姐妹,他们都很惊讶,都说不知道还有此事。他们说父母如果健在也都百岁了,他们在世时,从未和他们说过这三个孩子的事情,何况父亲早期的婚姻不为人知,年代久远,又找不到证人,没有任何线索,难道他们母亲名下的这个房子不能办理继承手续了吗?这个房产不能过户了吗?面对这道公证难题,公证员小谢没有放弃和拒证,她积极查找法律依据,通过查询大量城镇住房制度的有关政策、相关法院判例、工龄买断、房改产权认定问题等法律文件,最终认定上述房产是李某母亲的个人财产后,为此案量身订制了办证方案,使这道公证疑难问题得以迎刃而解,公证的法律服务作用和价值在本案中得到凸显,当事人拿到公证书后连连称赞:国信的公证员业务能力一流,好样的!
今年3月12日,我处收到这样一封表扬信:我是一个退休的候鸟老人,因家事慕名来到贵处办理公证,国信的团队个个是精兵强将,在遇到麻烦的时候,他们急当事人所急,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讲明事理、耐心开导,说服有顾虑的当事人,使公证程序得以顺利进行。遇到这件事,做为家乡人倍感家乡的温暖和亲切。从国信公证处折射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依法依规、一心为民的三牛精神,黑龙江省的未来大有希望!
是什么样的故事让这位年近古稀的老人这样激动呢?3月11日,公证处来了一家四口申请办理一份为保障未成年人利益,出售未成年人房产的声明书公证。办理过程中,孩子的父母为是否出售孩子名下的房产发生了激烈的争执,17岁的小李委屈的默默在旁边掉眼泪,孩子70多岁的姥爷急得直跺脚。主任助理、公证员马颖没有对此事置之不理,她先是把小李叫到一边,询问他的意见,孩子说父母已经离婚多年了,他一直是母亲抚养长大,这个房子也是姥爷、母亲共同出资给他买的,现在他要去外地上学,姥爷、母亲的意见是将在哈尔滨的住房卖掉,在他上学的城市买一处新房子,以利于母亲更好的照顾他的学习、生活。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公证员又将孩子父亲叫到一边,询问他不同意出售房产的理由,经公证员的反复开导,孩子父亲终于说出了真心话,他其实也想让孩子过得幸福、开心,只是不满意孩子母亲的强势,事事都是她作主,提前没有和他商量,就把他领到公证处来签字。打开了心结,事情自然也很快得到了解决。
孩子姥爷第二天亲自送来表扬信和锦旗:“国信公证,名不虚传;履行使命,热心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