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时间: 2021-03-13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3月11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张戈主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姜文臣宣读了《全省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清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司法部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辅相成,又有所差别。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深刻认清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开展专项治理是公证和司法鉴定队伍对党是否绝对忠诚的重要检验,是在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树立队伍新形象的客观需要。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进一步纯洁队伍,筑牢政治忠诚,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证和司法鉴定队伍。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要聚焦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治理的6大类20项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公证人员严重违反程序,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鉴定人严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从事鉴定活动,违反鉴定人负责制,由无资质人员鉴定、超范围鉴定、1人鉴定等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全省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按照司法部和省厅要求,逐一对号入座,认真查摆依法履职中的短板弱项,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为整改提供精准靶向,推动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公证和司法鉴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会议要求,要从严抓实四个环节,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要围绕四个阶段工作任务,制定任务书、路线图,坚持挂图作战,统筹组织推进。要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全省公证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要通过警示教育反面典型案例学习教育,使公证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知敬畏,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增强警示教育效果。要联合组织开展公证、司法鉴定质量评查,对历年有效信访投诉案件,尤其是党风政风反馈案件线索以及长期越级访、反复访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研究化解,逐一销号解决。要针对专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省公证行业全面实施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开展视频办理公证试点工作;在全省鉴定行业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电子证照和司法鉴定意见书赋码管理;在全省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开展“做合格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活动。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对需要持续深化解决的难点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加强跟踪问效。
会议强调,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这次专项治理,司法厅专门成立了工作专班,下设联络组、材料组、督导组、宣传组。各市地县区司法行政机关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聚力攻坚的有力格局,确保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坚持统筹兼顾,把专项治理同党史学习教育,同激发公证、司法鉴定从业人员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结合起来,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消极对待、敷衍应付的要严肃批评,对走样变形、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侧重点,提高针对性,防止“一刀切”走过场。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把工作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工作模板、长效机制,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去。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英模选树宣传工作,树立良好形象,推动我省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以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黑龙江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全体人员,各市(地)、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省、市公证协会、司法鉴定人协会相关人员以及公证处主任、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