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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开展普法宣传作出重要部署

时间: 2020-02-07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2月1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正式印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对在全省疫情防控中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疫情防控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控意识,对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列为社会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普法宣传工作的首要任务,把配合疫情防控宣传、坚决依法防控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紧急行动起来,发挥职能作用,把疫情防控中普法宣传工作抓实落靠。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营造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的良好局面。要及时进行疫情防控信息和相关政策解读,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使群众理性应对疫情。要按照“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要求,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卫生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使每个公民明确自己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支持政府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开展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优势,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小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和卫生防疫知识,注重以案释法,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公益法律服务。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政治自觉,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科学制定疫情防控中的普法方案,确保涉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实现全覆盖,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