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运行管理暨要情信息工作培训班
时间: 2019-07-30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7月26日,黑龙江省司法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运行管理暨要情信息工作培训班,学习贯彻司法部印发的《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和《司法行政要情信息工作规范》。省司法厅巡视员潘志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崔存义处长、黑龙江日报总编助理刘荣生教授出席会议并作专题讲座,来自全省监狱、戒毒、各市地司法局信息化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计248人参加培训。
潘志学巡视员强调,要充分认识指挥中心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指挥中心建设作为重要抓手,统筹推进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整合,做好全盘谋划,建立健全现代化的指挥中心运行管理体系。要充分认识指挥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实体化、实战化、信息化的标准开展指挥中心建设,随时掌握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动态,着力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制定建设方案,健全各类应急管理制度。
潘志学巡视员指出,指挥中心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政令(警令)机构,是了解和处置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要情的信息中枢,是督察巡查各地各级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平台,是协调处置司法行政系统突发案事件的指挥机构。要紧紧围绕指挥中心职能定位,完善指挥调度功能,整合相关应用平台,全面加强要情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处置突发情况,为日常运行和领导决策提供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的数据决策依据。
潘志学巡视员要求,要不断提高指挥中心的运行管理水平。制定具体工作任务进度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全方位推进。要在实践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配齐配强力量,坚持先简后繁、先易后难、先开通再完善的原则,保证尽快形成高效统一的指挥中心运行管理体系。要在交流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注重同行业和内部人员之间的经验交流,互相切磋学习,提高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运行管理水平。要注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明确报送信息时限要求、责任主体和内容,全面准确地把握突发事件的种类、分级标准,把握好级别,加强分析研判,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强对业务指导,帮助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要求,形成上下一体、运转高效的纵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