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座谈会在哈举行
时间: 2019-03-09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为深入宣传正式实施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全社会形成重塑营商新环境的良好氛围,3月1日,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主办,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承办的《条例》实施座谈会在哈尔滨和平邨宾馆和平会堂举行。
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维民,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作礼,省工商联副主席袁淑杰出席座谈会。座谈会由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林维新主持。法学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和企业家代表共计20余人参加座谈会。
《条例》的制定,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部署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的宣示性,具有纠正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引领性,具有从根本上改善营商环境的保障性。《条例》是我省第一部系统性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规,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从根本上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好环境有着重大意义,彰显了省委、省政府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的坚定信心与决心,符合全省人民的期昐和市场主体的意愿,必将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起到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与会法学专家学者、律师代表与企业家代表,畅所欲言,分别围绕如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打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推进政策落地生根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在省政府调研、论证、意见征集的基础上,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方面对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条例共7章63条,主要从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打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加强监督保障,确保条例落实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其中,针对我省突出问题,对“新官如何理旧账”“如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行了规范,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监督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列举了多项禁止权力寻租的行为,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有关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律师代表、企业家代表及法学专家共同参加了此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