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讨
公证在电子数据存证中的意义及优势
时间: 2019-02-26 来源:中国公证网
大数据时代,全球都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中获益。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大数据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大有作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文化”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他更进一步强调:“只有富有爱心的财富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财富,只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是最有竞争力和生命力的企业。希望广大互联网企业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在自身发展的同时,饮水思源,回报社会,造福人民。”公证是国家法定的证明机构,承担民商金融各类活动的证明、监督、存证等服务功能。因此,这个行业必须顺应趋势、把握机遇,充分重视和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推进自身变革,才能在新形势下胜任角色、有所作为,避免在残酷的竞争中被淘汰。公证是公共法律服务的“一份子”,习总书记的有关指示及其要求,为公证服务社会指明了方向。
一、“互联网+公证”与电子数据存证
众所周知,“互联网+”是一种创新模式,是互联网技术在各行各业创造财富的具体应用。理论上讲,任何一种传统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都可以改良甚至重塑其现有的产业结构和运行模式,使行业突破性转型升级,成为民生、金融、商业或其他领域革新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得互联网者得天下”。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公证行业必须、事实上也在努力探寻与互联网“携手并进”的发展道路,打造“互联网+公证”新业态,既提高办证效率,又拓展互联网业态下公证服务领域。到目前为止,全国众多的公证处为当事人提供网络在线申办功能,实现公证“最多跑一次”,有的已经在线办理公证并出具电子公证书,甚至有公证处开始率先尝试互联网交易中的监督证明服务。比如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率先推出电子数据存证,公证事项不仅能“足不出户、随时办理”,而且以电子数据方式存储留档,以备当事人和相关部门使用。如此,“互联网+公证”的融合效果便进一步得以显现。
电子数据存证,是对互联网数据及时进行收集和存储,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即时证明和固化,为将来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供证据。其重点是“存”和“证”。“存”,解决的问题是电子数据易丢失、易遭篡改,重在安全性。公证处办理电子数据存证,以其专业和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固定、留存、收集、提取、传输,并存储在该处的数据保管平台中,整个过程无缝衔接,确保数据不会丢失、不可更改。“证”,解决的问题一是举证难度大,二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于已经存储在电子数据保管平台的数据,当事人一键申请公证,由公证处系统精准提取数据、快速出具公证书,大大提升了数据的证明力和时效性。
二、公证处存证电子数据的比较优势
公证机构作为法定证明机构,办理电子数据存证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第一,公证处依法独立行使证明职能,具备确定的公信力。其角色定位是中立的第三方,不是单独一方当事人利益的代言人,更能确保其公平公正地处理相关事务,更受各方当事人信赖;第二,公证处必须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是公证受到信赖的基础。公证处提取电子数据后制作公证书或电子公证书,具有优先的证据效力,在诉讼中一般会直接被法院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三,公证人是法律服务者,能以专业法律眼光去观察、审核、评判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过滤非法和不确定因素。第四,从存储数据的安全性而言,因为是法定证明机构,公证机构内部有严格的管理规范,应当是确定无疑的。
社会上的技术公司也推出了类似的数据存储业务,即技术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后将数据保存在其存储平台上,并在客户需要时进行提取并拿来做证明,但是它们都无法企及公证机构所达到的层次,即:服务人员的专业性、数据存储的可靠性。技术公司受客户之托开展业务,只为付费一方客户提供服务,这不利于技术公司公正客观地做出证明。技术公司的人员具备信息技术优势却没有法律专业功底,而法律专业功底对保障数据证明效力尤为重要。另外,法律法规关于公证机构卷宗档案保管的规定明确而严格,这方面的制度规范在技术公司中尚不具备。
三、中信电子数据保管箱的推出及意义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始终秉持以改革为动力、创新业务模式推进事业不断前行的宗旨,在电子数据存证实践中大胆探索。2018年8月,中信电子数据保管箱建成后,已经与中国体育彩票销售中心、北京部分法院合作,正式开展电子数据存证业务,为体彩开奖、法院送达提供“存、查、取、证”一体化、一站式服务。根据体彩销售中心和法院的不同需求设计个性化的存储流程,结合互联网技术的自动化、标准化等特点,对海量数据信息进行精准存储,目前已存储有效信息近百万条。一旦出现争议,公证处能够及时出具电子公证书,提供有力证明,为体彩开奖和法院送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电子数据存证正逐渐成为本处新型业务的一大特色,有上述制度、功能和实践做基础,其前景无可限量。
电子数据存证是公证处深入运用互联网技术创设的新型业务,强化公证事前预防纠纷、事后化解矛盾、降低诉讼成本的功能定位,展示了“互联网+公证”的魅力。其应用范围广、社会需求大,因此潜力无穷,是一张“王牌”。在传统公证业务日趋萎缩的严峻形势下,公证行业应当敏锐地观察大数据时代的新形势,拥抱互联网、积极开展电子数据存证业务,并藉由“互联网+公证”实现全行业转型升级,同时带来社会效益、法律效益和经济效益,扩大影响力、立足新时代。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电子数据保管箱的推出及实践将为此积累并提供有价值、可操作的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