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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套餐解民忧 龙江法援暖人心

2018年全省法律援助服务特殊群体工作回顾

时间: 2019-01-03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政府2018年33件民生实事相关部署,助力“法治建设年”活动向纵深开展,黑龙江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以“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为载体,针对特殊群体不同法律需求,精准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援助“套餐服务”,全年共接待特殊群体来访、接听“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解答法律咨询45756人次;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3052件,挽回经济损失1.34亿元;举办相关宣传活动50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近20万份,着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有效发挥了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弱势群体心坎里。
    一、精益求精推进法律援助关爱农民工活动。常态化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百日维权送温暖”活动。此项工作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一项重要举措,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各市地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到建筑工地、车站、集贸市场等农民工密集场所,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法律宣传,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提高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做好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及时介入、及时服务、简化程序、特事急办。依托省、市、县三级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作用,积极组织援助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过法律咨询、代写诉状、代理诉讼或非诉讼调解等方式,引导农民工依靠法律途径解决合理诉求。各市地与省内外225家大中城市签订异地协作协议,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工异地维权。活动期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农民工来访、接听“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解答法律咨询4763次,受理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615件,办结173件,为2060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1847.49万元,避免农民工越级访、群体访216次,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选取哈尔滨市、大庆市、佳木斯市作为全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积极拓展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广度和深度。大庆市努力完善和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开展了“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组织10个服务分队,深入到农民工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及工地提供律咨询、调处劳动争议、代理涉法涉诉案件等法律服务。同时,积极发挥“12348”热线平台、“12348”大庆法网网络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三个平台作用,面向农民工推出了“法律服务心贴心微信群”,实现线上线下法律服务的无缝对接,切实提高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率和精准度。2018年全省共为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26件,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10322人次,为农民工讨薪4424万元。
    二、精细入微推进法律援助关爱留守妇女和特殊困境儿童活动。在全省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妇女·法律援助在行动”专项活动,各地法律援助机构扩大留守妇女法律援助范围,畅通留守妇女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将农村失地、下岗失业、留守流动、单亲特困、受艾滋病影响的妇女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70岁以上和“三无”留守妇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有特殊困难的留守妇女以及活动期间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的农村留守妇女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着力帮助留守妇女群体依法维权。活动期间全省共举办相关活动145场,发放各种宣传品6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次。省厅法援处做客黑龙江广播电台FM99.8直播间,通过电波向广大妇女听众宣传专项活动相关政策,接听妇女听众咨询热线,详细解答了有关赡养费给付、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以及离婚后抚养权变更等问题,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特殊困境儿童”专项活动期间,各级法律援助中心都开通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申请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指派专业律师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同时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跟踪检查,指派工作人员参加重大疑难案件的开庭旁听,保证了农村留守儿童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共同构建了农村留守儿童维权平台,保证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城镇、农村中经济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儿童弱势群体中,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活动期间,各地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乡镇、社区、学校、村屯,走进SOS儿童村、社会福利院、困境儿童家庭,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近50000份,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次,为中小学生举办法治讲座近百场。2018年全省共为妇女儿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42件,接待妇女儿童法律咨询21158人次,为妇女儿童挽回经济损失5360万元。
    三、精雕细刻推进法律援助关爱残疾人活动。与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全省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在牡丹江市召开了全省“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启动大会,选取哈尔滨、齐齐哈尔和牡丹江市作为全省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牡丹江市在市、县(区)两级残联组织和市特殊教育学校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及志愿者到工作站值班,为残疾人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利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等颁布纪念日,宣传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法规,解读党中央、国务院与残疾人就业、赡养、社会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政策和信息,会同残联部门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同时,积极修建残疾人绿色通道、厕所、扶手和轮椅,购置为残疾人提供语音辅助服务的“无障碍浏览服务指南机器人”设备,印制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系卡、服务指南、盲人盲文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30000余份,探索提供涉及聋哑翻译、心理咨询等多项法律服务,受到残疾群众与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好评。2018年全省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085件,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4712人次,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1109万元。
    四、精耕细作开展法律援助关爱军人军属活动。在“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军人军属”专项活动期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深入部队基层,走进边防哨所,通过在军营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围绕法律援助的政府性及无偿性、法律援助范围、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申请及办理程序、受援人权利义务、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内容进行宣传。对于涉军维权案件,凡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一律采取属地管辖原则进行受理,不论当事人军籍在何地,均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将在省外服役的黑龙江籍官兵,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我省的军人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与军人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亲属列为援助对象。搭建军民融合维权平台,与驻地军队建立联动机制,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帮助解决军人军属日常工作、生产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引导军人军属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活动月期间,全省共举办相关宣传活动43场,发放宣传材料近万份,赠送书籍2900余册。齐齐哈尔市在人社局军转安置处设立“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军人军属”公告牌,极大地方便了前来办理军转手续的军人军属了解活动主题内容,熟悉掌握法律援助申办流程,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告知和服务指引作用。佳木斯市司法局在部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配合部队开展军人军属法律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帮助更多的军人军属收益受惠。双鸭山市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军人军属提供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微信咨询和视频咨询,指派专业的律师负责解答法律问题和办理案件,密切法律援助机构与部队及其工作部门的相互联系,共同做好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2018年全省共为军人军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件,接待军人军属法律咨询453人次,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五、精益管理推进法律援助关爱老年人活动。今年的“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老年人”专项活动,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以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扎实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为主线,通过提供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协力推进“敬老月”活动走深走实。各地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深入特需病房、现场办理法律援助等多种举措,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强化了老年人的维权意识,提升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知晓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8年全省共为老年人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32场,发放宣传手册等资料35000余份,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9111人次,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372件,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2426万元。绥化市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团,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高效协作的工作机制。伊春、大兴安岭等地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电台、报纸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详细解读民法、婚姻法、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援助政策,在全社会掀起敬老宣传高潮,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中的兜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