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证据“相互印证”
助力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台湾老兵魂归大陆故里的心愿终获实现
时间: 2018-07-24 来源:中国公证网
落叶需归根,人去归故里,几乎所有中国人都有个延续千年的乡土情结——回家。对早年被迫迁居台湾的台湾老兵来说,从少年到白发,从风华到迟暮,直到生命快要结束的那一刻,也要叮嘱家人“把我的骨灰送回故乡……”。黄老太的父亲黄老先生正是这样一位已故台湾老兵。近日,黄老太通过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办理了一起涉台父女关系公证,深深感受到了公证员服务的温度。
抹不去的伤痛:档案里不敢写下父亲名字
2018年的某一天,1945年出生的黄老太和家人一起来到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她这样告诉公证员:“我父亲是一名国民党老兵,当年被带到台湾后便长居台湾。前几天他去世了,生前留下遗愿让我将他的骨灰带回家乡安葬”。“根据有关规定,只有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才有权从台湾运回骨灰,所以您需要办理证明父女关系的亲属关系公证”,公证员向黄老太耐心地解释,同时像往常办理公证时一样问道:“您父亲当初户口落在哪里?您的人事档案在哪里?”,公证员的提问勾起了黄老太的伤心记忆,她颤抖着声音说:“我父亲是1949年跟随国民党军队逃离到台湾的,临走时都没来得及跟我们道别,更别提在新中国落户了。母亲在那个艰难时代靠要饭将我和两个姐姐养大,而且在那个特殊历史时期,由于父亲的国民党身份,我们不敢在任何人面前提起父亲。小时候经常被邻居嘲笑‘是个没有爸爸的野孩子’,每当这时母亲也只能等夜深人静时抱着我们姊妹三人躲在被窝里痛哭流泪。长大工作后,我们从不敢在档案里写下父亲名字。多少年来,每次看到自己履历上父亲姓名栏的空白,都会涌来刀割般的心痛。虽然我们不得不在档案里将父亲这样抹去,但他永远在我们心底,现在只希望一生漂泊的他能早日魂归故里,入土为安……”,说到这里,黄老太早已酸泪扑簌,悲肠百结。
创新公证办案模式:引入“相互印证”司法规则
看着悲伤的当事人,公证员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在事实和法律的范围内帮助黄老太尽快实现其父的遗愿,但公证员也立刻认识到该案的难点。目前在大陆,能够准确反映涉台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首选是户籍档案,其次是相关亲属的人事档案。而根据本案案情,既没有户籍档案也没有人事档案来证明黄老太与其父亲的父女关系,那么,很有可能便无法为黄老太出具父女关系公证书。公证员联想到根据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证据相互印证规则,如果能找到内在逻辑一致的多个片段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明事实的,同样能作为公证中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想到此,公证员立刻向黄老太及其家人进一步详细询问情况,比如:“政策放开后,黄老先生有无回来探亲?都做了什么?”、“是否向上海涉台工作部门反映过家庭情况?”等等,希望能从这些客观经历中获取能反映其父女关系的细节。公证员了解到,黄老先生生前曾回到家乡,为其父母立下墓碑且在墓碑上刻下了“孝男黄××”,也和包括黄老太在内的三个女儿及其他亲人留下了合影。更重要的是,在两岸交流开放后,上海涉台工作部门曾会同统战部,到黄老太所在的街道、居委会调查了解情况并作了记录。得知存在上述多重证据,公证员心里有了底,立即联系涉台部门工作人员调取了相关记录,并向知情人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结合上述黄老先生与亲人合影照片、墓碑照片以及黄老先生生前在台湾留下的书面履历资料等证据相互印证,经综合判断,最终证实了黄老太与其父亲的父女关系,仅用了一天时间就把公证书交到了黄老太的手上。
当黄老太拿到公证书,“兹证明黄×是黄××的女儿”的公证证词映入眼帘的那一刻,顿时泪如泉涌、泣不成声:“活了一辈子,终于有了父亲!”公证员每当想到黄老太所说的这一句话,都会深深意识到社会民众对公证赋予的神圣的信任和责任。是啊,亲属关系公证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公证事项,可恰恰是这样的平常,关乎着当事人身份的确认和财产的流转,承载着公证对千万家庭的责任与担当。在公证“放管服”改革中,要求公证员既“减证便民”又重视实体内容审查、提升公证服务能力,为此,公证员充分运用“相互印证”等司法规则创新公证办案思维、提升公证办案效率,同时确保公证办案质量,显然也是公证“放管服”改革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