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在司法部贯彻《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专题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时间: 2024-10-29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近日,司法部在江苏省南通市举办学习贯彻《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专题培训班。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在开班式上作视频讲话。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有关部委法制机构负责同志约110余人参加培训。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姜涛在培训班上就我省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履行省级备案审查机构工作职责,持续推进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一是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力量,优化设置省司法厅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明确由厅法制审核处组织办理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有关工作,采取多处室联动开展实质审查的工作方式,形成推进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质效提升新局面。二是务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规章备案有关规定,充分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坚持将严格、细致、准确体现在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中,发现并及时纠正存在合法性问题的设区的市政府规章。三是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工作协调,与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密切配合,打通省级备案审查机构沟通渠道,实时共享工作信息,合力推动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
《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将于11月1日施行,省司法厅将以驰而不息的工作劲头严把备案审查关口,立足备案审查机构工作职责,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上下硬功夫,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