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会议
时间: 2024-09-05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司法厅、省发改委、省工商联、省营商局联合印发的《黑龙江省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8月30日,省司法厅召开了“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会议。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滕凤洲出席会议并讲话。13个市(地)司法局及哈尔滨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司法局汇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是为了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工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化解方面持续发力,努力实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有效提升和办案效能的持续强化。截至8月25日,全省共设立涉企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点390个,满足企业就近申请行政复议的需要,受理涉企行政复议申请364件,审结277件,化解231件,化解率达83.39%;积极开展全过程调解,受理前调解成功43件,审理中调解成功130件;充分听取企业利益诉求,召开听证会207次,听取意见257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96.9万元,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到“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钉钉子的精神,常抓不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要用好用足《实施方案》中规定的5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切实将各项惠企利企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强与发展改革部门、工商联、营商环境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形成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合力。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推进,加强作风建设,坚决落实“四个体系”要求,做到“六要六不要”。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加强对县区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涉企行政争议化解质效。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工作机制,确保惠企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要积极思考、开拓创新,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上出新招、出实招,持续推动“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厅二级巡视员张戈主持会议,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二处、三处有关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地)、县(市、区)司法局分管行政复议工作的负责同志及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