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年度立法工作专题推进会议
时间: 2024-03-07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为压实工作责任,提高立法质效,圆满完成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安排,3月7日,黑龙江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立法工作专题推进会议,对立法起草责任单位前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下步工作做出部署。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档案局、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储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立法起草责任单位领导和法规处、业务处同志参加会议,省人大法制委、财经委、农林委、城环委、教科文卫委有关领导同志和相关处室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省司法厅立法一处、立法二处通报了各立法起草责任单位前期工作情况,并对立法审查起草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讲解。各立法起草责任单位就加强沟通协调、提高立法质量进行了交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郭春景、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启祥先后对立法项目推进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年度立法工作意义重大。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准确完整地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各项立法之中,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各起草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提出的目标任务,从保障和促进全省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统筹协调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工作进度和阶段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起草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关键环节,在提高立法草案质量上下功夫。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实际工作情况,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使设定的各项制度措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民情、聚民智、顺民意,深化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内涵。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新时代立法工作格局。凡重大立法事项和立法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时按照程序向省委请示报告,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落地。坚持人大的主导地位,邀请省人大有关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起草阶段,共同参与,同步研究,协同推进。
本次会议就加快立法进程、提升立法质量达成了共识,为顺利完成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高立法质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