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崔永洪接受黑龙江日报专访一一谈用法治力量护航龙江高质量发展
时间: 2024-02-26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3年9月6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视察黑龙江省,对龙江包括法治建设在内的各项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牢记嘱托,凝聚力量。一年来,龙江如何全面推进龙江振兴新征程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记者专访了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崔永洪。
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崔永洪
记者: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我省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崔永洪:一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省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开发《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法治龙江建设》等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品课陆续上传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10万余人次上线学习。筹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教室,依托网站刊发全省13个市(地)依法治市(区)委员会及办公室主要领导撰写的署名文章,全面展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成果。
对标对表中央要求,着力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自身建设。编制《中共黑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办会办文工作指引》,切实把“工匠精神”贯穿到每一项工作、每一处细节,着力将主题教育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黑龙江省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工作办法(试行)》,填补法治建设个案督察制度空白。
在全国率先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工作举措》等政策性文件。在全国率先启动2023年法治建设白皮书编撰工作。
正式运行黑龙江省法治督察管理平台2.0版,覆盖省市县乡四级9,200多个单位,实现了动态监控,做到了网络化、立体化、常态化督察。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将某市政府不履行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实现了案件移交零的突破。形成了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述职考评体系、合理确定分值、派员参加实地考核的工作法。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时强调要“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我省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哪些新进展?
崔永洪: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我省抓关键、出实招,取得了明显成效。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是推进法治建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关键。紧盯“关键少数”,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走深走实,全省共有22,513名党政领导干部以不同形式进行了述法;2023年9月底前实现中省直各单位部门清单全覆盖。
各地各部门全面打造企业和群众办事环节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费用最小、便利度最优、满意度最高的“六最”特色营商品牌目标,加快推进数字技术赋能“放管服”改革,打造惠企政策服务平台,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典型案例。完成了对全省312万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编制发布了《黑龙江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3年版)》。出台《黑龙江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规定》,不断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便利化机制建设。全年审理发明专利、驰名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3408件。
记者:我省在深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要求新期待方面取得了哪些新成效?
崔永洪:我们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共收集问题线索2,176件,办结率为99.7%。制发《关于推进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长效机制,成功化解127,339户不动产权证办理信访事项。
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中心试运行期间,进驻了33个中省直部门的1,428项政务服务事项,占应进事项总数的92.3%。率先在全国推出“四级五十七同”标准化梳理,推动57个关键要素全省范围统一,为实现省市县乡四级事项在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打下基础。
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便捷。公共法律服务“12348”热线平台接受咨询32万通,同比增长17%。全省12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通远程视频咨询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600余人次。公证事项由100项扩大到137项,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近2.5万件,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受理民营企业仲裁案件7073件,标的额19.2亿元。
记者:当前,我省持之以恒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党员干部晋位争先意识不断增强。去年以来,我省哪些法治建设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崔永洪:过去的一年,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涉外法治等工作方面创新频出、亮点纷呈。
在立法方面,首次实施协同立法并批准《佳木斯市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鹤岗市嘟噜河湿地保护条例》,出台全国首部调解条例——《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和全国首部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条例》。
在执法方面,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落实,运用柔性执法方式办理案件31万余件,为市场主体减免处罚金额4,800余万元;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搭建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13个“办好一件事”办理系统并正式上线试运行;化解行政争议3,083件。
在司法方面,减刑、假释案件100%开庭审理,走在全国法院前列;醉驾案件同比下降16.2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行政争议调撤率同比上升3.57个百分点;持续开展“雷霆行动”,执结案件29.3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625.73亿元,执行案件平均用时缩短0.69天,执行完毕率全国第一。
在守法普法方面,首创省际联合普法新模式,联合吉林省开展“松花江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共有96个村(社区)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全省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39,462名,达到每村3名以上的配备标准,提前两年半完成“八五”普法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