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首次创建五级行政立法联系点
时间: 2023-12-19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决策部署,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效拓宽社会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渠道,省司法厅在建好县乡村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础上,延伸拓展建立省市立法联系点,推动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
行政立法联系点是“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立法“直通车”,是汇聚社情民意的重要载体,是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活动、反映立法需求、表达意愿关切的有效平台。近日,省司法厅发布《关于黑龙江省行政立法联系点的公告》,公布了五级行政立法联系点共100家单位。其中,省级立法联系点包括10家省属院校,市级立法联系点包括32家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县级立法联系点包括20家县级政府、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群团组织等单位,乡级立法联系点包括19家乡镇政府和司法所,村级立法联系点包括19家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五级行政立法联系点分布广、有特色,层级丰富、类型多样,覆盖到全省13个地市、44个县(市、区)、30个乡镇和19个村居社区,有效搭建起行政立法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创建五级行政立法联系点是坚持开门立法的实践要求,是加强和改进行政立法的重要抓手,是保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务实举措。五级行政立法联系点已正式运行,通过省级立法联系点的智力支持、市级立法联系点的衔接带动以及县乡村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直接通达,将对进一步提升行政立法精细化水平,增强行政立法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起到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